2026年5月26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印发《广州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暂行)》,广州"商转公"业务迎来系统性升级。

打破银行壁垒,开放全渠道转贷
此次修订最直观的突破在于取消了原商贷银行必须为公积金受托银行的限制。无论原商业贷款在哪家银行办理,符合条件的缴存人均可申请转为纯公积金贷款。

同时,对于在公积金承办银行办理商贷的缴存人,新政新增了组合贷款通道——当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全额偿还原商业贷款本息时,可选择"公积金贷+商业贷"的组合方式,无需自筹资金补足差额。

缴存门槛大幅降低,新市民更早受益
新政在时限要求上做了两项关键调整,公积金累计缴存时限从60个月缩短至36个月,原商业贷款放款年限从3年以上降至2年以上。
此外,贷款年限的计算方式也更加灵活。旧规要求商转公贷款年限不得高于原商贷剩余期限,新规调整为商转公贷款年限与商贷已还年限合计不超过30年,有效减轻了月供压力。

跨区域互认,大湾区10城联动
新政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战略,将申请对象从广州本市缴存人扩展至粤港澳大湾区9市及广州都市圈城市清远,共10城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均可申请广州商转公贷款。申请人身份要求也同步放宽,从"同时为原商贷借款人和产权人"简化为"贷款房屋的产权人"即可,即便不是借款人,只要拥有房屋产权也能申请。

贷款额度提升至八成
商转公可贷额度的计算比例从购房总价款的70%提高至80%,进一步加大对存量商业贷款的支持力度,减轻缴存人的贷款利息负担。

此次政策调整的重点可概括为"降门槛、扩范围、提额度",预计将惠及大量承担商业住房贷款利息的家庭,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助力广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