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最新传来的权威消息,备受关注的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政策正式延续!这一政策由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公告明确,实施周期为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为期两年的政策窗口期,将持续为换房家庭送上红利。

想要享受这一退税优惠,需满足核心条件:纳税人需在出售自有住房后的 1 年内,在同一城市完成新住房的购置,即可申请退还出售原住房时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退税金额的核算方式也十分清晰,核心是参照新购住房与原住房的金额对比情况:
若新购住房的金额不低于原住房转让金额,那么出售原住房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全额退还;
若新购住房金额低于原住房转让金额,则按新购住房金额占原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对应比例的税款。
此外,房屋价格的认定标准也有明确规定:
已出售的现住房,其转让金额以实际市场成交价格为准;
新购置的住房若为新房,购房金额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核算;
若新购住房为二手房,则直接以房屋实际成交价格作为购房金额认定依据。



